1月14日,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处罚局发文称,要严格执法、敢于亮剑,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。对重大金融风险制造者从严从重处罚,坚决做到“长牙带刺”,以高质量行政处罚促进金融监管效能提升。
对此,金融监管总局处罚局表示,要突出“严”的基调,做到应罚尽罚,切实提高处罚的严肃性。聚焦影响金融稳定的“关键事”、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“关键人”、破坏市场秩序的“关键行为”,对重大风险、重点领域、重点业务、重要人员和重要岗位,持续加大处罚力度。
坚持让做坏事的人付出惨痛代价,严防罚不及损、罚不及得。以零容忍态度惩戒违法违规行为,应罚尽罚,决不允许查而不处、该罚不罚。对重大金融风险制造者从严从重处罚,切实让制度有威慑,让违规主体有痛感。严格执行“双罚”制度,加大人员处罚力度。严肃惩处违法违规高管,坚决打击监守自盗、内外勾结、利益输送等行为,避免只罚“下”不罚“上”,持续传导合规压力。
同时,要坚持“准”的原则,做到过罚相当,切实提高处罚的精准性。一是严格依法处罚。遵守法定程序,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,提高行政处罚的规范性。二是坚持过罚相当。秉持实事求是的精神,践行宽严相济的原则,精准认定违规责任,依法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,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,合法、精准地确定行政处罚种类与幅度,实现行政处罚的公平正义。三是审慎运用自由裁量权。结合分类施策工作方案,明确监管措施与行政处罚、从轻与从重处罚的适用情形,减少裁量主观随意性,避免为罚而罚,让受罚者心服口服。
此外,落实“快”的要求,做到快处快罚,切实提高处罚的时效性。快处快罚有利于及时向市场传递“强监管、严监管”导向,迅速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遏制和震慑。
金融监管总局处罚局还表示,下一步,将集成案件审理力量,优化内部审理流程,加快案件审理进度,大力解决案件积压问题。坚持简繁分流,简案快审、繁案精审,提高处罚效率。同时,通过加强统计、提醒、督促、考核等方式,推动全系统积压案件加快清理。